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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董全忠,刘明贤.军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必要性[J].军事经济研究,1993(3).
作者姓名:董全忠  刘明贤
作者单位:总后勤部管理局,总后勤部管理局
摘    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增值,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91年4月,李鹏总理在接见第二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我们的许多资产还是几十年以前的,与现在的不一样,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核资是必要的,把“家底”搞清。军产做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财政分配的用于国防建设的资金以及军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等购买、建造形成的现为军队管理并使用的资产。包括:军事装备、军事设施、军事物资储备、军事工业资产等。它是一个国家军事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是战斗力构成中的物的因素,是巩固国防,建设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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