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委程序规范建设努力提高依法领导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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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永安.加强党委程序规范建设努力提高依法领导水平[J].解放军理论学习,2005(5):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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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永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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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武警森林总队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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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坚持和完善已有成熟的做法,并将其上升到制度、规范、程序的层面,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制度屈从权力的做法,增加制度的刚性,“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制度也是规范,是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总和。二者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如果说实体规范是指党委权利与义务的设立、分配与调整,那么党委程序规范就是关于党委权利义务设立、分配与调整必须遵循的具体规则或“操作规程”。没有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就是无源之水,而没有程序规范,实体规范也不会实现其价值和作用。因此,程序规范是实体规范的保障,在重视加强党委实体规范建设的同时,重视并加强党委程序规范建设,具有重要的直接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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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建设 党委 领导水平 程序规范 实体规范 依法 六届四中全会 坚持和完善 权利与义务 《决定》 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 权利义务 操作规程 领导人 注意力 做法 设立 分配 权力 法律 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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