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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信箱
引用本文:陈刚.法官信箱[J].解放军生活,2014(3).
作者姓名:陈刚
作者单位:南京军区军事法院;
摘    要:正去年7月,我部一名战士的哥哥因见义劳为被歹徒用刀刺成重伤,另外一名受害者被当场捅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凶手死刑。凶手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后翻供否认犯罪事实,战士听说后心里很着急,请求部队发函给法院要求严惩凶手维持死刑判决,请问部队为此事给法院发函是否合适,信函里应当表达什么内容,如何把握分寸?

关 键 词:消费者  经营者  法官  部队  死刑  战士  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  中级人民法院  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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