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单位负责人因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债权人还能向该单位追偿债务吗?
摘    要:问:1995年6月,我单位与一家药材贸易货栈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向其提供中药材价值13万余元,该贸易货栈收货后未给付货款。我单位向其追要货款时,发现该贸易货栈经理王某携款潜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人民法院对王某按诈骗罪判刑。现该贸易货栈已被撤销,我们能否向其开办单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