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署——台湾“海上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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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东.海岸巡防署——台湾“海上警察”[J].当代海军,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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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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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台湾当局宣布,将海防工作由“内政部”、“国防部”、“财政部”等单位分别掌管。之后几年,由于各单位自行其是,一直未能达到很好的协同,无法有效遂行海防勤务。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台湾“安全会议”于1999年3月18日提案成立海岸巡防专职机构,以统一台湾海岸、海洋事务管辖权,发挥整体海防效能。经“行政院”成立筹备委员会研究后,规划纳编原国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内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财政部关税总局缉私舰艇等单位,在不增加总员额的原则下,编成“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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