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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妪伤后无人赡养 不孝子女被判担责
引用本文:冯世祥.老妪伤后无人赡养 不孝子女被判担责[J].兵团建设,2010(16).
作者姓名:冯世祥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
摘    要:【案例】农六师某团职工丁某1949年随夫来疆,育有四子一女。丈夫过世后,二儿子及儿媳也先后病故,留下三子一女及孙女李某。2008年8月,丁某意外摔伤,孙女李某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然而,丁某因年老体弱,最终生活不能自理。住院期间,丁某将自己积攒多年的5000元钱交由孙女保管。可是,高额医疗费用让丁某无法承担,她便找到了4个子女,希望子女们能帮助其偿还医疗费。

关 键 词:住院期间  赡养费  案例  农六师  医疗费用  子女  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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