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的改革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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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芳梅,张昱明.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的改革与重构[J].军事经济研究,2014(9):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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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芳梅 张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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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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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国防动员法律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推进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建设,应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军融于民(国防动员的准备阶段)、军取于民(国防动员的实施阶段),军还于民(国防动员的复原阶段)三个不同阶段的动员特点,按照法学的逻辑规律,改革与重构国防动员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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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民融合 国防动员法律体系 改革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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