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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的改革与重构
引用本文:李芳梅,张昱明.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的改革与重构[J].军事经济研究,2014(9):49-52.
作者姓名:李芳梅  张昱明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
摘    要:目前,我国国防动员法律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推进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法律体系建设,应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军融于民(国防动员的准备阶段)、军取于民(国防动员的实施阶段),军还于民(国防动员的复原阶段)三个不同阶段的动员特点,按照法学的逻辑规律,改革与重构国防动员法律体系。

关 键 词:军民融合  国防动员法律体系  改革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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