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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罪犯的女儿
引用本文:李正东,赵新权.为了一个罪犯的女儿[J].中国民兵,1991(8).
作者姓名:李正东  赵新权
摘    要:1983年8月。梁集镇后街青年民兵王官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20年徒刑在监狱服刑。没过多久,妻子离婚改嫁,撇下5岁的女儿兰兰无人照管。王官江在狱中悔恨自己,心想有谁会照管一个罪犯的女儿?为此,他曾多次失声痛哭。当他想起自己的街坊、民兵排长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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