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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作出决定追认余建民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摘    要:2003年1月11日,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作出决定,追认余建民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决定》全文如下:余建民,男,汉族,生前系农二师二十八团五连副连长。2002年9月13日,为保护群众,阻止犯罪,在徒手与歹徒搏斗时,身中数刀,不幸英勇牺牲,年仅34岁。余建民同志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做过农工,当过干部。他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他大胆管理,主动服务,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赞扬。他还多次见义勇为和无偿献血,数十次向贫困职工捐款捐物。为此,他先后被评为团先进工作者、师弘扬兵团精神先进个人、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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