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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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金初.“地方保护主义”论析[J].军队政工理论研究,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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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金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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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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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为了他那一点局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甚至连犯罪的问题都加以保护。”近几年来,公、检、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表现为到外地追捕逃犯、吊赃困难;在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争管辖、乱列第三人;争取财产保全和先子执行措施时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滥用强制措施,截留款项,扣押人质,以及法院指令或暗示银行“帮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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