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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本文:
刘泽君.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J].西南民兵杂志,1999(2).
作者姓名:
刘泽君
摘 要:
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于1990年结婚,丈夫于1990年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医疗费共6000元。现在我们由于感情破裂,正准备去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协议离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他坚持认为这6000元是他从部队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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