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的现状及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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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可人.“法律基础“课的现状及展望[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1998,14(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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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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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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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1987年,国家教委就明确规定“法律基础”课为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将该课列入教学计划.有关大纲指出:“通过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该大纲列举的教学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一般理论,资产阶级法的本质特征,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我国社会主义法与其它上层建筑的关系,法的制定、实施和遵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以及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继承法、婚姻法、诉讼法的基本内容等”.编制学时为36学时.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各高校都开始开设法律基础课.随着全国普法教育的展开,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学法律教育的目标也必然水涨船高.为此,国家教委在研究教学改革时又明确提出要加强高校法律课程.各高校开始新一轮教改研究,如何加强高校法律课已列入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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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基础课 展望 高校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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