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事业费应实行全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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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小龙.民兵事业费应实行全程控制[J].中国民兵,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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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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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预备役某团 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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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地方政府拨给的民兵事业费逐年增加,但真正落实到县市一级人武部的与1986年相比反而略有减少,县市一级的民兵事业费难以保障正常民兵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因除物价指数上涨外,与有些上级军事机关主管业务部门随意扩大本级留用民兵事业费指标,雁过处处拔毛有关。有的机关业务部门不只截留经费,并且该下发基层的物资和器材也是层层“近水楼台先得月”。从而造成基层为民兵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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