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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个“一”罚五万
引用本文:金苗.漏个“一”罚五万[J].兵团建设,2003(9).
作者姓名:金苗
摘    要:《绍兴晚报》上有篇报道让好多"玩"文字的人都多少有点收敛。嵊州市丝织厂告北京至诚卓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由于"至诚"经营的"中国法律咨询网"在转载《人民法院案例选》的时候,误将"嵊州市丝织一厂"写成"嵊州市丝织厂",漏了个"一"字,结果被判罚赔5万元。自古以来,倚马可就的高手不少,写文章讲究遣词造句的也很多,但是,目前大概是"节奏太快"的缘故,漏字、写错字成了"大家"之"习俗",老百姓已经忍无可忍了。然而,不忍也得忍了吗?文字上的问题看来也非得由法律来"矫枉"了。真可谓:罚此五万元,不同着蒲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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