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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文萃
摘    要:国家最新抚恤补助标准 民政部、财政部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抚恤(保健)金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从1994年7月1日起提高“三红”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后的标准如下: 伤残抚恤金年标准为:特等因战2240元,因公2100元;一等因战1860年,因公1740元,因病1620元;二等甲级因战1250元,因公1150元,因病1070元;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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