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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违法
摘    要:编辑同志:某村村委会主任的妻子超生,民兵兰某写信举报,有关部门几经转办,最后将举报信交到当事人手里。民兵兰某面临巨大压力。请问,有关部门这种做法违法吗?陕西省洛南县民兵罗刚罗刚同志:公民的控告、检举权,是《宪法》和《刑法》明确、法律予以保护的权利。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和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向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第4条还规定:“对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的责任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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