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起纷争 酿成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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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汉颉,杨桂荣.小事起纷争 酿成大赔偿[J].兵团建设,2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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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汉颉 杨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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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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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2013年3月5日晚19时30分许,家住奎屯市某小区的居民赵晓昵经过该小区一商店时,店主胡冬艳把其叫住,询问几天前赵晓昵买东西时错找其10元钱之事,赵晓昵否认此事,随即双方发生争执。后赵晓昵哭着回家将事情告之家人。随即赵晓昵的婆婆和公公夏何芳、朱雅明以及赵晓昵的丈夫朱文志一起来到商店门口,夏何芳进入商店内质问胡冬艳为何辱骂其儿媳,之后二人发生争吵。胡冬艳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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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奎屯市 商店 小区 案例 居民 前赵 后赵 发生 店主 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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