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裁判文书中证据说理的语言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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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阳.论裁判文书中证据说理的语言技巧[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2005,12(2):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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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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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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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教育部语委“十五”科研课题《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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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语言运用的角度探讨证据说理中有关举证,质证、认证三个环节的语言技巧问题,是适应法律文书改革的迫切需要。举证环节的语言表述主要采用总分语段,以适应内容由粗到细的需要;质证环节的语言表述主要采用并列语段,以适应内容由静到动的;认证环节的语言表述主要采用然否语段,以适应内容从公式化到个性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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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说理 语言 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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