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军队物资集中采购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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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振林.浅谈完善军队物资集中采购监督机制[J].军事经济研究,2005,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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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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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76160部队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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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加强财务监控。军队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直接支付, 处于强有力的监督地位,必须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作用。首先,要强化预算监督职能。建立军队物资集中采购预算制度,既是贯彻落实《预算经费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是强化预算管理、调控军队采购需求租进程的需要。军队财务部门在审核采购预算和年度综合预算时,应以军队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单位发展规划为依据,在党委领导下,严格控制采购规模,调整采购结构,杜绝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从源头上控制单位自行采购和超标准采购。其次,要增强结算审核职能。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查各单位军队物资集中采购活动是否按经审批的采购预算进行,对擅自扩大采购范围的要坚决制止。要主动参与本级物资采购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对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审查、论证。要经常检查采购账目和会计资料,纠正乱设账目、作假账等作弊行为。要严格按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单和正规发票等有效凭据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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