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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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小星,白金.法官信箱[J].解放军生活,2013(5):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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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小星 白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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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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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部驾驶员小邓去年年底因公出车时,违反交通法规撞倒了一名正在过斑马线的老人,导致老人身体多处受伤,花去住院费、医疗费和康复费等几万元。交警部门认定小邓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我部在对老人进行妥善赔偿后,对如何处理小邓形成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给予小邓行政处分;第二种意见认为,既要对小邓进行处分,同时也要让他个人承担部分赔偿费用,以减轻部队的经济损失。请问能采纳第二种意见吗?——某部直工科助理员许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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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赔偿费用 信箱 医疗费 部队 地方医院 行政处分 经济损失 军队医疗机构 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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