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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浅析
引用本文:
黄安有,王伟,潘再平.兵役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浅析[J].国防,2007(5):11-12.
作者姓名:
黄安有
王伟
潘再平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国兵役法就是依据宪法有关条款制定的.
关 键 词:
执法主体资格
兵役机关
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场经济发展
民兵组织
法律规定
条款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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