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责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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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责规定[J].国防,2011(5):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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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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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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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国防动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本法所指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分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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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防动员 委员会 办事机构 中央军委 职责分工 办公室 国务院 国防教育 职权 国民经济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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