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民兵再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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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万勇
,丁俊泽.下岗民兵再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J].中国民兵,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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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万勇 丁俊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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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对下岗民兵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或开办民营企业的,在开业1年内,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对下岗民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蹙记费及各种证书费,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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