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武警部队设立检、法机关刍议
引用本文:李佑标 ,徐丹彤.武警部队设立检、法机关刍议[J].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姓名:李佑标  徐丹彤
摘    要:武警部队发生的刑事案件到底由谁管辖,在1987年以前不甚明了。1987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作出《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武警部队人员(包括干部、战士和在编职工)的犯罪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