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海地区应加强民船动员机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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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寅,孟永军,周霖.濒海地区应加强民船动员机构建设[J].国防,2002(8):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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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寅 孟永军 周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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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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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民船动员工作的实践表明,我国民船动员机构建设与民船动员工作需要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不健全。有些拥有大量民船的系统和部门,如农业、外贸、船舶公司等,没有设立民船动员机构,使民船动员工作无法落实。二是人员不落实。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县级地区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下属机构有编无人,民船动员工作无人管、无人问。三是权责不分明。许多与民船动员密切相关的部门,如交通、渔政、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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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濒海地区 民船动员机构 民船动员工作 领导职能 国防动员委员会 协调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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