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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中民兵工作经费咋算?——四川安岳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武部部长傅裕强答本刊记者问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国办发2002]25号文件精神,重庆、四川、贵州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自去年《西南民兵》第1、5、8等期刊登农村税费改革有关内容后,不少军分区及人武部的同志来电咨询相关问题,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傅裕强同志,特提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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