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讲座(3) 民兵组织建设 |
| |
引用本文: | 姜海洋.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讲座(3) 民兵组织建设[J].西南民兵杂志,2003(6). |
| |
作者姓名: | 姜海洋 |
| |
作者单位: | 军区司令部动员部 |
| |
摘 要: | 一、民兵的组建范围 《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这个规定明确了民兵的组建范围。乡、镇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单位,是建立民兵组织,开展民兵工作的基层单位。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以上,在乡、镇建立民兵组织,就使民兵组织得到了最广大的人力资源,有了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城市的厂矿企事业单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