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带兵粗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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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志亮,肖海宁.辩证带兵粗议[J].国防,2013(12):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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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志亮 肖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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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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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带兵工作充满矛盾关系,既有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又有相辅相成的两个侧面的矛盾关系,必须辩证处理这些矛盾关系,确保建军作战顺利进行。(一)法制与感情。以法带兵,就是依据法律法规(主要是军队条令条例)统一官兵意志,规范军人行为,要求官兵无条件执行命令指示,确保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这是带好兵的基本要则。我国古代军事家都十分重视依法治军,如孙武和吴起都主张"明法审令"。吴起提出:如果军队"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鸣金不止,鼓之不进",那么这支军队是没有什么用的。诸葛亮指出:"孙吴所以能制天下者,用法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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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辩证 矛盾关系 对立统一 相反相成 条令条例 法律法规 执行命令 依法治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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