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护“阳光权”? |
| |
引用本文: | 钟明斌,张文平.什么是保护“阳光权”?[J].中国民兵,2007(11):51-51. |
| |
作者姓名: | 钟明斌 张文平 |
| |
摘 要: |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做出明确规定,为公民维护“阳光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关 键 词: | 工程建设标准 物权法 建筑物 法律依据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 “阳光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