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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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奋斗目标和“六个必须”原则,为我们勾画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路径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全区广大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官兵通过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认清了身上的责任和肩负的使命,决心强化“走在前列”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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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力量 骨干 六届六中全会 和谐社会建设 六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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