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也得“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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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峰,胡少勇.“对事”也得“对人”[J].中国民兵,2010(10):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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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峰 胡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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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时下,有的领导干部在批评部属时喜欢说,"我们只对事不对人",意思是说,对于所犯的错误,我们是针对发生的事情来处理的,并不针对某个个人。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个角度来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任何人"犯了事"都应该一视同仁。因此,"只对事不对人",强调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不是针对个人的打击报复,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科学态度,在"对事"的同时,也得"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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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领导干部 人人平等 一视同仁 科学态度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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