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武干部具备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资格——起草中办发“1999”24号文件的有关部 门负责同志答本刊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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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春国
,吴维满.专武干部具备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资格——起草中办发“1999”24号文件的有关部 门负责同志答本刊记者问[J].中国民兵,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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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春国 吴维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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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完善国防员体制”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适应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中其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认真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呈报了关于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办、国办、军办联合下发了中办发1999]24号文件,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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