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不久前,收受、攫取500万元不义之财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正义的枪声中结束了他的生命。反思胡犯罪事实,与众不同的是,胡的个人嗜好竟成了其谋取不义之财的手段和受贿犯罪的媒介。了解胡长清的人都知道,胡有一大爱好———书法,胡竟也藉此到处题字,谋取大量不义之财。到江西后,这个嗜好很快被有求于他的人所利用。一时间,南昌等地的不少公共场所和大小企业的商号都挂起了胡题写的“金字招牌”。“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与胡长清相比,南宋奸臣贾似道和当今的张新政等人的嗜好,就显得俗气了。贾似道好玩“斗蟋蟀”,便有人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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