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欠债为何变“死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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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余宝
,倪文刚
,朱赞宇.死人欠债为何变“死债”[J].中国民兵,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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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余宝 倪文刚 朱赞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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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梁某与潘某是浙江同乡。为与人办公司,梁向潘借款2万元,打了收条(不是借据或欠条)。梁某尚未成家与父母共同生活。不久梁某因车祸身亡。潘找到梁父出示那张收条,称梁生前还借过本人3万元没打收条,让梁父在其子打的收条上补写上“共收到5万元”字样,并签名。不久,梁家获肇事方给予的死亡赔偿金10万元。潘某要求梁父用以偿还借款遭拒绝。潘某将梁父告上法庭,要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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