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军工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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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曼莉.论我国军工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创新[J].军事经济研究,2009(3):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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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曼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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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军事经济学院国防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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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国家提出深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重大决策,这为军工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军工企业在资产组织制度上存在产权置虚的问题,表现为:企业仅具有名义上的法人地位,不能自负盈亏,企业所有权处于虚置状态。军工企业传统公有制遗留下的弊端与现代企业发展目标形成矛盾。因此,必须确立军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明确企业产权关系,实行公司法人制度,改善企业责权不明、流转不畅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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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工企业 现代产权制度 公有制 公司法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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