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如何安置和管理?——军区干部转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答读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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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泽南.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如何安置和管理?——军区干部转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答读者问[J].西南民兵杂志,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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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泽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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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由国务院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安置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支付。服现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翌年1月1日起逐月领取退役金。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由安置地军转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核发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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