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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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长兴.试论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J].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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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长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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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也称公安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公安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实践所形成的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公安机关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这个方针对整个公安工作都有指导意义,也是任何一项公安专业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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