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抚养老人为名 窃取存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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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建民,肖婧.以抚养老人为名 窃取存折被判刑[J].兵团建设,200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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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建民 肖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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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害人文德群是农四师66团一位83岁的独居老人,居住在伊宁市养老院。被告人唐红先以其与文德群老人有遗赠抚养协议为名将老人从养老院接走与其共同生活。2007年10月13日,被告人唐红先带文德群到66团邮政储蓄所,将文德群设有密码的两张存折挂失。同年12月22日,又将文德群老人挂失的两张存折与另外3张未到期存折内共计80153元存入文德群办的新存折上,并替文德群设了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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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居老人 存折 抚养 判刑 邮政储蓄所 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 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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