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
| |
引用本文: | 马志毅,仓小宝.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执行怎么办?[J].中国民兵,1986(12). |
| |
作者姓名: | 马志毅 仓小宝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马志毅)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我叫文家祥,1982年从部队退伍回乡。1984年4月,我同平桥煤厂托运人易正文签订了转运原煤的运输合同。合同规定;运输费每吨为二元二角;合同有效期为长期,直到煤厂不存在为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改合同的任何条文。此合同并经村民委员会、乡政府、工商部门监督执行。已于1984年5月开始生效。为了履行合同,我自筹资金七千多元,修了一条一公里长的小公路,用手扶拖拉机将厂里生产的原煤转运到合同中规定的地点。可是,我去结账时,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