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征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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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伟正,吴水清.必须依法征兵[J].中国民兵,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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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伟正 吴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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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华军分区,金华军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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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虽然在1984年颁布了新《兵役法》,1985年又颁发了《征兵工作条例》,但是,在目前的征兵工作中,各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用依靠临时动员征集兵员的传统做法,依法征兵,在人们的观念上和实际工作中都未能真正形成。服兵役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而法律作为代表国家意志的强制力量,是不能用个人得失的多少来衡量和随意抗拒的,抗拒了就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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