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转发《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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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中科院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意见》阐明了知识产权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思路和目标,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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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工作 新兴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 知识产权局 发展改革委 工商总局 教育部 科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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