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出合拥军优属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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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振海.湖北省宜昌市出合拥军优属规定[J].国防,2002(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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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振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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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拥军优属工作,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20日起,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凭有效证件进入辖区的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厕等免收门票费;就医免收挂号费,并优先就诊和住院治疗;在城区乘坐公共汽车及轮渡免收车船票,军车通行道路、桥梁、隧道、渡口等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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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拥军优属工作 湖北 宜昌市 现役军人 退休干部 革命伤残军人 伤残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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