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珍:“以身试法”推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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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利.蒋爱珍:“以身试法”推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J].兵团建设,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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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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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0年前,原石河子垦区144团青年职工蒋爱珍因被谣言所困而绝望,举枪射杀3人,引起全国轰动。最终,蒋爱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蒋爱珍,支持了终审判决。在北大法律系的刑法学课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论证过此案终审结果在刑法规范、法理上的合法性、正当性。在《民主与法制》杂志的"中国刑法30年"系列报道中,蒋爱珍杀人案被列为典型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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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法性 石河子垦区 绍兴市 中国刑法 刑法规范 杀人案 刑法学 正当性 终审判决 民主与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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