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中确保基层武装部稳定的两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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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孟嘉,黎建军,黄晓彬.农村税费改革中确保基层武装部稳定的两点意见[J].国防,2002(9):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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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孟嘉 黎建军 黄晓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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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在大大促进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也将为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由于乡(镇)机构精简和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使基层武装部机构、人员编制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可支财力减弱,农村民兵预备役部队预编兵员训练经费及乡(镇)武装部的规范化建设经费等都将遇到新的困难。我们认为,解决这一矛盾应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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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税费改革 基层武装部 民兵预备役工作 武装干部 基层武装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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