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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对法斗争方略演变之探析
引用本文:季云飞.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对法斗争方略演变之探析[J].军事历史研究,2000(4).
作者姓名:季云飞
摘    要:本文系统考察了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对法斗争方略的演变。文章认为 ,自 1 881年 1 2月总理衙门上对法“豫筹办法”奏折起 ,至 1 882年 1 0月清政府获悉“法越和约”条约内容止的近一年内 ,清政府以“保护越境”、“屏蔽吾国”为目标 ,外交强硬、军事威慑并用 ,企图达成“消弭衅端”之结局。自 1 883年 1 0月清政府获悉“法越和约”内容后发出上谕起 ,至 1 884年 8月法海军突击福建水师止的 1 0个月间 ,清政府以“保境息民”为目标 ,军事上 ,越境抗击 ,中土守御 ;外交上 ,以“不损国体 ,不贻后患”为原则对法交涉 ,企图达成“保全和局”之结局。自 1 884年 8月下旬清政府对法宣战起 ,至 1 885年 8月清政府发出“和局既定”、“通谕中外”上谕止的一年里 ,清政府以“保全疆土”为目标 ,军事上 ,中国沿海反击 ,越境陆路进攻 ;外交上 ,以不赔款为原则对法交涉。最后 ,军事上实施“乘胜即收”方针 ,外交上进行和谈 ,达成了“弃藩保台”之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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