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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起争议 闹上“公堂”解疑惑
引用本文:刘丽,张继辉.彩礼返还起争议 闹上“公堂”解疑惑[J].兵团建设,2015(2):44.
作者姓名:刘丽  张继辉
作者单位: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例】2013年1月14日,张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10天后登记结婚。当年4月7日,张某和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14年5月14日,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也同意离婚。但张某辩称,由于他和刘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较短,双方在订婚时,他给付刘某彩礼钱6.09万元,导致他的经济特别困难,六十四团民政科出具了证明予以证实,故张某要求刘某返还彩礼现金3万元。另外,刘某用彩礼钱购买的家具和家电在他这里,他

关 键 词:婚姻关系  生活琐事  登记结婚  天后  法庭审理  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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