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擅改土地用途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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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居马太.承包方擅改土地用途违法[J].兵团建设,20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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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居马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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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九师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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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2004年2月,王某将自己承包的50亩退耕还林还草地转包给徐某。因徐某管理不善,2005年春,草木出苗率仅50%,后徐某又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在该地种植了经济作物。王某发现后即要求徐某将承包地恢复用于退耕还林还草种植。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立即终止与徐某的土地转包合同,并要求徐某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后经法庭审理,依法裁决终止了双方之间的承包合同,判令徐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500元。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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