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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亲家”借钱不还法院判令担保人代还债
作者单位:成都军区法律顾问处
摘    要:2003年1月22日,某村村民吴某向张某借款2000元,在吴某给张某出具借条时,村民秦某正好来张某家借用农具。张某知道秦某是吴某的“干亲家”,两家关系很好,便要求吴某让秦某作担保,以保证吴某按时还款。对些秦某乐意接受,并当即在借据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但是.吴某未能按期还款,张某便要求秦某替吴某还款。秦某大惑不解:钱既不是我借的.我也没有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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