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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武干理应享受岗位津贴
引用本文:曹宣祥,杨曦.专职武干理应享受岗位津贴[J].西南民兵杂志,1996(2).
作者姓名:曹宣祥  杨曦
作者单位:贵州纳雍县人武部 (曹宣祥),贵州纳雍县人武部(杨曦)
摘    要:编辑同志:笔者最近下基层检查民兵三项工作期间,乡(镇)武干普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或多或少都有岗位津贴,而乡(镇)专武干部没有,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决。据了解,乡(镇)享受岗位津贴的司法助理员每人每月18元,公安干警30元,计生专干14元,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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