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恢复“民兵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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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晓楷.应恢复“民兵之家”[J].西南民兵杂志,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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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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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麻江县下司镇大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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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笔者到一些基层人武部和企业单位采访,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就是曾经很受广大民兵、青年欢迎的“民兵之家”、“青年之家”等,如今都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商店、歌舞厅、酒吧、餐馆、录像厅等,对此,广大民兵、青年发出了“我想有个家”的呼声。 “民兵之家”是开展文娱活动,丰富民兵业余文化生活,长知识、开眼界的地方,是做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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